执法人员在割毁捕鸟粘网。 犯罪嫌疑人对捕鸟事实供认不讳。 眼下正值候鸟集中南飞的迁徙季,在山中树林甚至城市上空常会看到大量的鸟儿成群南飞,个别不法分子趁机猎捕野生鸟类进行贩卖。对此,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鸟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处非法捕猎者,依法收缴猎捕工具,解救并放生各类野生鸟,为候鸟南迁“保驾护航”。 通河男子捕鸟被拘 当地启动问责机制 日前,39岁的韩某平因涉嫌架设粘网盗猎野生鸟类383只,被通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盗猎鸟类中包含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雀鹰1只。 韩某平无业,2003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19年9月27日、10月1日,他两次在通河县通河镇城村西北侧杨树林内架设粘网猎捕野生鸟类,共计捕鸟383只,现已全部死亡。犯罪嫌疑人韩某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捕猎行为以食用为目的。 刑拘犯罪嫌疑人后,通河县森林公安局聘请野生动物鉴定部门对韩某平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雀鹰1只,黑龙江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黄喉鹀68只、普通鳾18只、斑鸫5只、大山雀197只、柳莺3只、燕雀25只、栗鸫64只、锡嘴雀2只。 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通河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迅速启动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并启动了问责机制,对通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局局长、通河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履职不力进行问责。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等单位组成通河县候鸟保护联合执法小组,对全县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渔具店、农杂商店、山产品店、林场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割毁粘网41片,解救各种鸟类11只。 同时,通河县为加强野生动物宣传工作,出动4台宣传车,进入林区、农村主要路口进行反复流动宣传,对全县82个行政村和4个国有林场进行了210次宣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36次。印发《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1000份。下一步,通河县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并将此项工作保持常态化,为野生动物提供繁衍生息的良好环境。 哈市开展专项整治 非法捕鸟露头就打 9月30日6时许,市森林公安局和市林草局资源林政处出动22人、8台车,对城乡接合部道里区新发镇青年林、香坊区马家沟薛家屯以及道外区长春街附近等几处鸟类迁徙落脚处的非法捕鸟者,进行集中打击。行动中,当场收缴非法捕鸟者在林中私设的两片粘网和29个鸟笼,现场解救被挂网及困于笼中的30只迁徙鸟类,其中包括野生的黄雀、黄眉鹀等,执法人员将这些鸟放飞。 市森林公安局配合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对道外区花鸟鱼市场贩卖野生鸟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查出并收缴4只野生鸟。同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捕鸟现象,由于市民爱鸟意识不断提高,群众举报成为打击非法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主力之一。市森林公安局近日接到线索称香坊区三合路与朝阳道口交口马家沟旁边有人非法捕鸟,并在举报人的引导下,当场取缔该处“打鸟”黑点,依法拆除粘网80余延长米,收缴15个鸟笼、4个“诱鸟器”以及两套粘杆,成功解救被困的麻雀、苏雀、朱雀、“马料”等50余只野生鸟类,并予以放生。 连日来,市森林公安局到通河、木兰、巴彦等地,就禁止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和部署,并要求各区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专项行动,立即对辖区内迁徙鸟、下山蛙的非法捕猎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市区县将同步开展专项打击猎捕贩卖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 警方表示,近期将持续组织警力集中对候鸟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以及市场等区域展开全方位巡查,尤其是对不法分子猎捕、贩卖的重点地段和场所进行专门盯防布控,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同时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有违法捕鸟行为迅速整治。 警方提示市民,如果发现有人非法捕捉、贩卖野生鸟类,可拨打电话87192817和87193379进行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案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