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最高时速接近200公里。 为了博取关注,驾驶人竟然录制自己超速驾驶的视频并发布到网络上,接到网友的举报后,哈市交警部门对该驾驶人进行了调查和处罚。 21日,哈市交警部门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一男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在阳明滩大桥超速行驶,并将超速视频发至微博上,同时配有“跟着我,苦了黑子”的文字。民警通过调查核实确认,该车驾驶人为徐某某,面对微博中发布的视频,徐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21日22时许,他驾驶黑AL3R2*黑色轿车由阳明滩大桥江北去往江南方向,因桥上车辆较少,他便一边驾车一边用手机录制自己超速的视频,为了博取关注,他还将该视频传至微博,而当时该车的最高时速近200km/h。按照相关规定,阳明滩大桥对小型车辆的限速值为80km/h,该人超速100%以上。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后,对其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的严厉处罚。 交警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超过一定限度,驾驶人对周边的道路、交通等情况的观察时间和反应时间减少,对空间认识能力也相对较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超速、安全行车,不能盲目追赶网络短视频的热潮,只顾博取大众眼球而触犯法律,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怀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