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加大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6-06

近年来,随着汽车的普及以及快递业的发展,包括机动车污染源、非道路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环节污染源在内的移动源,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移动源普查,也是此次哈尔滨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此次移动源普查工作中,主要检查对象包含汽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飞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其中,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的调查由省级普查部门负责,市级部门负责机动车、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的信息统计。根据要求,此次普查分为三大内容:第一,机动车污染。主要是机动车保有量以及排放量。第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主要分为,飞机:起飞着陆循环次数、航空燃油消耗量、排放量。船舶:排放量。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客货周转量、排放量。工程机械:保有量、排放量。农业机械(含渔船):保有量、排放量。第三,油品储运销环节污染源。主要包括储油库:基本单位信息、总库容、周转量、顶管类型、油气处理装置、发油方式、在线监测系统等油气回收信息、排放量。加油站:基本单位信息、总罐容、销售量、在线监测系统等油气回收以及防渗漏措施信息、排放量。油罐车:基本单位信息、运输量、油罐车保有量和油气回收改造油罐车数量、排放量。

根据2017年的数据,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64.34万辆,工程机械以及农业机械消耗柴油约28.29万吨,其行驶和工作中的尾气排放,对哈尔滨市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程度污染。另外,哈尔滨市有储油库15家、加油站620家、油品运输企业9家,在进行加油、卸油操作时会产生部分污染气体排放,油品会挥发到大气环境中,因此这部分统计也是非常重要的。

近年来,随着柴油车保有量和货物运输量的快速增加,柴油货车污染问题逐步凸显。所谓“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这些多年前就已经注册登记的车辆因为尾气排放标准低,环保部门对其发放环保标识为黄色,所以简称为“黄标车”。近年来,哈尔滨加大力度整治和淘汰“黄标车”。此次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对哈尔滨市整治移动源,保护城市空气质量,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将起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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