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发布第63号公告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络 时间:2022-08-01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3号公告 (2022年5月4日) 当前,我市本轮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5月5日零时起,逐步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63号公告

(2022年5月4日)

  当前,我市本轮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5月5日零时起,逐步有序解除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六个主城区社会静态化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道路交通管制

  1.解除小型客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

  2.恢复地铁运营。

  3.呼兰、阿城两区的跨区公交车辆暂缓恢复。

  二、有序复商复市

  1.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场、日用消费批发零售市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和汽车及零配件经营、咨询服务、保险代理、法律服务场所,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场所内游戏娱乐、美容健身、培训机构、影剧院等附设项目和区域暂缓恢复。各类餐饮机构继续禁止堂食,只允许经营外卖。

  2.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洗衣店、汽修门店、母婴用品店,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

  3.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理发店,在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要严格按照座位数进行预约,店内不得有顾客等候,严格落实美发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和环境清洁消毒制度,店内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4.复商复市的场所和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全时监控等设备设施,严格落实错峰限流、两米线、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三、有序分批复学复课

  1.初、高中毕业年级恢复线下教学。初、高中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恢复线下教学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2.在哈大专院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四、有序恢复机关事业单位办公

  1.市、区县(市)机关事业单位恢复弹性办公,要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2.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有序恢复现场业务办理,要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接待服务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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