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扩大生产 改善生产条件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4-14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黑龙江省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表明,今年我省继续在杜蒙、林甸、肇源等15个牧业半牧业县(市)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加快转变草食畜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草食动物养殖效益和供给能力,稳步提高农牧民收入,促进草食畜牧业持续发展。

按照国家规定,2020年我省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在杜蒙、林甸、肇源、肇州、富裕、龙江、甘南、泰来、安达、肇东、青冈、明水、兰西、同江、虎林等15个牧业半牧业县(市)实施。奖励政策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对象为肉牛、肉羊、鹅等草食动物规模化养殖场。这些养殖场要落实禁牧责任,养殖场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掌握: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鹅年出栏5000只以上。

补助标准为按肉牛实际存栏100头为一个单元折算补贴额度;按肉羊实际存栏500只为一个单元折算补贴额度;按鹅实际年出栏5000只为一个单元折算补贴额度;机械设备的补贴标准以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30%补助。

补助内容包括支持扩大生产规模,如新建或改扩建牛舍、羊舍、鹅舍、青贮窖等主要生产设施;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如购置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等机械设备;支持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如购置粪污前期收集、贮存、预处理和还田设备,完善配套设施设备等硬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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