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郭富山)101岁的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这还不是老人第一次求助法院。百岁老人还能遇到什么难事呢?当然是赡养问题。老人有几位子女?现在又在何处安享晚年? 这位百岁老人赵某,是一位育有七名子女的母亲。现在本是该颐养天年的时候,可是因为年纪大了和儿女们都合不来,近年来一直在养老院生活。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早在2002年就将七名子女诉至法院。当时法院审理,判决七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100元赡养费。随着时间推移,原定的赡养费已经不够老人的生活支出,于是,2017年老人再次将七名子女诉至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七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老人300元赡养费。 自法院判决下达后,老人七名子女中的六位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然而女儿胡某芳却始终未尽子女之责,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如今已经101岁的老人再次找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对其女儿胡某芳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老人的申请后,立即对被执行人胡某芳进行财产查询,紧盯反馈结果,并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胡某芳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进行了冻结,只要扣划回来,就能将案件执行完毕。 可是,执行法官觉得,这样了结案件似乎缺少了点儿什么。有没有比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更好的方法来化解老人与子女间的纠纷呢?强行采取措施会不会使本已脆弱的母女亲情更加雪上加霜呢?道理不讲清,即便这次赡养费给了,下次呢? 几经思索,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了被执行人胡某芳。听说法官是给母亲要赡养费,胡某芳赶紧解释说,自己在农村,生活条件也不好,无力负担。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明确说明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接着执行法官又耐心地和被执行人胡某芳说:“您也有孩子吧?您也希望您的孩子有孝心吧?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您孝敬您的父母,同样您的孩子也会孝敬您。您虽然生活条件差,可您母亲的赡养费本就不多,没有这笔钱你让她拿什么生活呀!” 听到执行法官这样说,还要以生活拮据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的胡某芳,再也说不出什么话了。胡某芳表示,她将积极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主动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11月20日,被执行人胡某芳将执行案款近4000元汇到了法院的账户,执行法官当天就将执行案款支付给了老人。 【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