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高阳 杨志勇)“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走进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有你有我”等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升旗仪式、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文明交通内容,倡导孩子们文明参与交通,提高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期间共走进学校100余所,开展活动8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8千余份,覆盖学生5万余人。 儿童节期间,交警们走进各自辖区小学和幼儿园结合文明交通主题,为孩子们上了一堂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活动中,宣教民警针对小学生出行特点,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乘车、行走及骑车的基本常识和常见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常识。同时通过LED交通安全宣传车,播放了中小学生交通事故警示视频,为同学们发放学生交通安全指引宣传页,提醒同学们要自觉做到不在马路上玩耍、打闹,要养成良好的参与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在幼儿园,针对儿童年龄相对较小等特点,宣传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朋友讲解“遵守交通信号 ”、“安全过马路 ”、“靠右通行”等安全知识,通过播放“危险远离我”动画片,增加孩子们的兴趣点,并与孩子们互动,通过提问回答的方式,提高孩子们文明参与交通意识。 系列宣传活动得到学校、家长的大力支持,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家校警”三方配合,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同时给广大家长、学生们送上安全提示“大礼包”: 1、不乱穿马路。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要突然横过道路或道路上折返;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或沿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2、不闯红灯。横过马路时,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穿行、跨越隔离栏,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应注意避让通行的车辆,在没有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3、不违规骑行。家长应教育制止未达到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行驾驶自行车、动车、摩托车(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驾驶证);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动自行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车道上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在路中心或机动车道上骑车。 |